各部门、各学院:
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3〕37号)的要求,现将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2023年度资助对象为100名,每人资助3万元人民币。实施时间从2023年7月1日到2025年6月30日,为期2年。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省、市、县(市、区)科协所属学会会员,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会员;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五)未曾入选本资助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
(六)能够积极参与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政治引领培训、学术交流等相关活动。
三、推荐渠道及名额
(一)各设区市科协负责推荐本地区候选人,名额为6名;
(二)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名额为 1 名;
(三)部属、省属本科院校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1名。其他省属专科院校、市属高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企业(园区)等单位的候选人由所在地的设区市科协统一推荐。
四、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资助经费用于被托举人学术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主要包括:
(一)出国(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短期培训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
(二)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
(三)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的相关直拨支出。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拟通过徐州市科协推荐的培养对象,请各部门、各学院将《2023年托举工程申报表(样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申报表与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承诺书》(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8日前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附件2、附件4)发送到指定邮箱。(支撑材料包括: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拟通过其他渠道推荐的老师请尽早与相关学会联系,落实推荐指标事宜。
联 系 人:杨畅,权泉
联系电话:83107858(7858),83791202(6202)
联系邮箱:kycpt@xzit.edu.cn
地 址:中心校区行政楼A212室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 2023年托举工程申报表(样表)
3.承诺书
4.汇总表
科技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