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2021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的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1.支持重点
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按照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和面上项目三类组织申报。具体支持重点详见附件1。
2.申报条件
青年基金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实施期为3年。
面上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面上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实施期为3年。
二、申报方式与限额要求
项目由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并推荐申报。面上项目采取择优推荐方式,我校允许推荐项目数为10项。青年基金项目不限制推荐名额,2019年和2020年已连续2年申报青年基金项目但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江苏境内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本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面上项目不设指南,申请人自由选题申报。所有项目研究方向按省基金申报代码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首页)。
3.本年度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将主要针对我省产业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重要科学问题,围绕项目的目标导向、申报人研究能力和水平、项目前沿性与创新性、研究基础与保障等方面进行遴选。申请人需准确把握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的要求,面向我省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凝练科学问题,突出需求导向和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4.有其它的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本计划的面上项目或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在本计划内,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报1个项目;有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除在研面上项目负责人可申报本年度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外);同一研究人员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项目。
5.申报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凡涉及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研究,应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6.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四、我校相关工作安排
1.面上项目
申报要求:各学院推荐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2019年和2020年已连续2年推荐申报面上项目但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面上项目申报。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3月5日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评审后推荐上报的项目于3月23日完成系统提交,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于3月26日一式三份上报正式版申报书。
2.青年项目:请于3月23日完成系统提交,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于3月26日一式三份上报正式版申报书,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
3.各学院上报申请书的同时需报送本学院的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
4.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指南(附件1)或咨询科技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洁(69174),权泉(67639)。
附件:1.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通知
2.汇总表
科技处
2021年2月8日